大學生(4000/12000)
環保署配合108年1月16日修正公布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簡稱毒管法)修正內容,新增有關違反毒管法規定而有獲得利益者,除了罰鍰外,也可追繳不法所得的規定,因此擬具「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草案(以下簡稱本草案),作為主管機關追繳不法利得之計算及推估依據,以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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