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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7歲少年姦殺熟女 村民怒動私刑把他活埋陪葬 ] [ETtoday] [2013年06月08日] [打印本頁]

作者: jenkhuang    時間: 2013-6-9 03:03 PM     標題: [17歲少年姦殺熟女 村民怒動私刑把他活埋陪葬 ] [ETtoday] [2013年06月08日]


17歲少年姦殺熟女 村民怒動私刑把他活埋陪葬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殺人償命!南美洲的玻利維亞南部村落,5日驚傳一名17歲的少年拉莫斯姦殺35歲的熟女,村民氣不過他惡劣的作為,因此動用私刑把他綑綁起來,扔進被害人的墓穴活埋陪葬。
▼憤怒的居民把拉莫斯綑綁起來丟進墓穴!(圖/示意照,與本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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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利維亞南部的波托西省(Colquechaca)的一名17歲少年拉莫斯,看到35歲熟女身材玲瓏有緻,一時起了歹念,將她強姦後殺害。被害人5日舉行喪禮,200名村民氣憤地抓住拉莫斯,將他綁起來丟進挖好的墓穴,再將被害人的棺木放入墓穴中,最後蓋上泥土填平。
玻利維亞窮鄉僻壤,當地司法系統腐敗,民眾「以暴制暴」動用私刑對待犯罪者的案例頻傳,5日也有2名嫌犯因搶劫並殺害司機,分別被當地居民用石頭砸死及用火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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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司法系統腐敗 民眾「以暴制暴」動用私刑對待犯罪者的案例頻傳
好與壞真的很難說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唯一擔心的是 怕冤枉人 說說您的看法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3-6-9 04:34 PM

很好啊...
不會因為對方只有17歲而輕判,也不用擔心關出來後再犯而有下個受害者。
當大家都給加害人機會,那誰來給被害者機會?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本來就是必須適時存在的,
真要做到完全以德報怨,等全世界的人都是聖賢君子再來談吧!
玻利維亞耶...一個南美洲的落後貧窮國家竟然能有此舉動,偉哉啊!
就只有這鬼島台灣的司法和人權團體才在保護惡人。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3-6-9 04:41 PM

這在台灣應該很快就被人權團體抗議了啊

作者: ps22331    時間: 2013-6-9 04:42 PM

好與壞真的很難說
但不冤枉人個人贊成
作者: liuhan73    時間: 2013-6-9 04:49 PM

這群人會這樣做,代表國家司法程度很差勁
作者: magic119et    時間: 2013-6-9 04: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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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tacthsrc    時間: 2013-6-9 05: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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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3-6-9 05:17 PM

法律不足以恫嚇那些想犯罪的人
以暴制暴 就是最後的手段
作者: a808426    時間: 2013-6-9 05:51 PM

聽了覺得殘忍,但被殺的人又是活該嗎?台灣也把酒駕撞死人跟殺人者同樣這樣活埋,再加上..貪污的政客,台灣就有救了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3-6-9 05:56 PM

如果台灣也使用鞭刑或者上述私刑,應該能有嚇阻的效果!
作者: 就這樣    時間: 2013-6-9 06:13 PM

是需要殺雞儆猴的~不然有誰會怕呢? 人權如果用在保護加害者

那被害者的權益誰來維持?天天都要過著膽戰心驚的日子嗎?
作者: 庵逮疾風    時間: 2013-6-9 06:49 PM

村民們幹得好!就是要這樣才對唯有如此才能夠嚇阻如此傷天害理的事件繼續發生。
作者: fredam25809    時間: 2013-6-9 08:17 PM

這 動斯型不好
但是如果當地司法不公得話
那我能離解
台灣這鬼島以後搞不好也有私刑了吧
作者: n06    時間: 2013-6-9 08:18 PM

村民的行為
非常符合正道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天經地義
作者: rabe    時間: 2013-6-9 08:44 PM

非常好啊~

講實在的 每次看到這種犯罪的人被判很輕

或者是因為年齡被減刑通常都有很多人有同樣的想法
作者: fr722752    時間: 2013-6-9 08:57 PM

醉大惡極的罪犯不反對行行阿XD
作者: linlinlins    時間: 2013-6-9 0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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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活在水中    時間: 2013-6-9 09: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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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y61112    時間: 2013-6-9 09:21 PM

蠻爽的 雖然很暴力 但不偏頗 對加害者可憐?誰來對被害者可憐?
作者: 英雄笑盡    時間: 2013-6-9 09:41 PM

真的是他犯案,偶讚同以命抵命這樣才能嚇阻犯罪.....
作者: pnsgzobto    時間: 2013-6-9 09:59 PM

這樣看還有誰敢亂來
是個亂世用重典的典範

作者: stanley049    時間: 2013-6-9 10:12 PM

我是覺得一個國家還是該有
正常的法律制度來規範人民
畢竟動用私刑若是冤枉人
或者事情緣由發生狀況複雜
判斷輕率的話
也會有令人惋惜的情況發生

作者: a1s2d3751    時間: 2013-6-9 10:18 PM

當司法不公時只能靠自己
作者: fly755233    時間: 2013-6-9 10:20 PM

把台灣的罪犯都送過去給他們處理!!
作者: nipple1002    時間: 2013-6-9 10:31 PM

真台灣希望可以恢復到以前漢摩拉比法典,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作者: crcrcrum    時間: 2013-6-9 10:32 PM

即使用暴力制裁的方式這個村子的犯罪依舊沒有消失,
是不是因為村民都習慣暴力了,反而那裏的居民的價值觀也都跟著走樣,
所以殺人犯罪才會發生...
作者: ohmygod7474    時間: 2013-6-9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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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ch1101    時間: 2013-6-9 10:40 PM

台灣應該也要這樣試試看!!
讓他看著她一起走吧!!
誰還敢強姦!!最好先閹了!!
以免他又姦屍!!
作者: coliome    時間: 2013-6-9 10:45 PM

太震撼了,這種司法權的運作速度超乎想像的快,值得借鏡。
作者: icqe    時間: 2013-6-9 11:06 PM

或許我比較偏激
但是殺人就是要償命何況還是性侵殺人 居然還能放出來
或許極少數殺人犯會懺悔 但是大多都不可信
很多案例都是放出來後繼續害人
本人我會以暴制暴 就算是犯罪我也認為那種變態垃圾罪該萬死
目前台灣就已經沒法律可言了只幫助有錢人跟官員還有一堆垃圾
我很樂意成為台灣動用私刑斬殺那些狗官跟性侵者的一份子
作者: 213s16    時間: 2013-6-9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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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笨頭    時間: 2013-6-9 11:21 PM

台灣的民風如果像這邊這樣飆悍的話肯定會減少很多犯罪事件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3-6-9 11:22 PM

這位少年有錯被動用私刑活埋陪葬也沒話說吧   
作者: 秋澳狂    時間: 2013-6-9 11:23 PM

這在台灣早就把他無罪釋放了
作者: ~鈞~    時間: 2013-6-9 11:33 PM

這麼嚴重的懲罰
如果有成效就好了
作者: Chand12345    時間: 2013-6-9 11:35 PM

雖然說個人不怎麼贊成這種方式
但是對被害人來說
至少是種遲來的正義
在臺灣司法保護了懂法律的人
早已經成為了私法
作者: MB205    時間: 2013-6-9 11:50 PM

雖然對犯罪者所動的私刑很野蠻...

但犯罪者對被害者所作的事情不也是這樣嗎 ?
作者: someone1405    時間: 2013-6-9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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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tlulala456    時間: 2013-6-9 11:54 PM

如果實際上是這樣
我覺得的一命嘗一命
要不然哪有故意殺了人,還能夠繼續活在世上的道理
作者: momo_dog    時間: 2013-6-10 12:02 AM

好壞真的很難說,因為人總會從現有的範圍再擴大,得了寸就進尺,權利在誰手上,久了總會濫用。
比如說剛開始是一對一的以暴制暴,之後變成你殺我一人,我殺你全家,你殺他全家,他砍你全村………這就是人性的其中一面!
作者: www574    時間: 2013-6-10 12:06 AM

的確
台灣的法律逞罰不了壞人  保護不了好人
作者: rockkarl123    時間: 2013-6-10 12:09 AM

因為這樣子才會有人怕!!
不然天天有女生被強姦還得了!!!
作者: tuturoger    時間: 2013-6-10 12:15 AM

對付這些惡棍,有時以暴治暴是唯一的作法,
雖然加害者是17歲的少年,但真的是很可惡!
作者: henk360    時間: 2013-6-10 12:15 AM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非很難說。
作者: fder74123    時間: 2013-6-10 02:48 AM

如果當地司法不公得話
以暴制暴是最後的手段
這樣才能解決傷天害理的事
作者: dioclark    時間: 2013-6-10 03:08 AM

美國有人權~台灣也有人權~
但是並不代表台灣要跟著美國的腳步走...
再加上就是因為司法制度爛...
才會有私刑出現~
如果哪天台灣酒駕者被"私刑"處理掉~
酒駕事件肯定會大大的少很多...
作者: FujisawaS    時間: 2013-6-10 03: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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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yface_chz    時間: 2013-6-10 06:08 AM

政府官員判官亂來
如何服眾
一命抵一命本是天經地義之事
談何人權
作者: 32755151    時間: 2013-6-10 07:21 AM

如果確定犯人的話,這麼做也沒什麼不好
至少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不然你看台灣,一切講究法律
而法官大都是恐龍法官,那這司法有何用處
還不如自己親手動刑算了
作者: a65215621    時間: 2013-6-10 07:24 AM

很好啊...
村民們幹得好!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13-6-10 07:32 AM

司法腐敗,所以只好自己當法官,檢察官及執法官. 唉,這應該是當地人民的悲哀吧.
作者: jackie711223    時間: 2013-6-10 07:58 AM

罪證確鑿
以牙還牙
有何不對
不要是冤枉就好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13-6-10 07:58 AM

這種私刑值得商酌,因為如果冤枉好人,那要如何補救呢?
作者: 鳳梨好好吃    時間: 2013-6-10 08:06 AM

17歲就這麼膽大包天
應該好好處罰
但活埋..這....
作者: 一安藤正樹一    時間: 2013-6-10 08:26 AM

...........一時衝動有意義嗎?還差點害死家人~這男的都24歲了@@難怪沒工作令人反感當然不會贊成了
作者: freedomx10akl    時間: 2013-6-10 08:58 AM

台灣的法律如果再永遠只幫壞人講話

欺負好老百姓的人權

總有一天台灣也會變成這樣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3-6-10 08:58 AM

ddr1000 發表於 2013-6-9 04:42 PM
可以把台灣  下流無恥,禍國殃民,不要臉的藍綠政客,全部抓出活埋嗎?

沒用的,
咱台灣的政客產量可是很驚人的,
就算今天埋了一批,
馬上有會有另外一批出現。
作者: f0037    時間: 2013-6-10 09:09 AM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只要不是冤枉的, 殺人就必須償還你自己的性命!!!!
尤其是中南美洲沒有死刑
他們根本不怕所謂的法律!
作者: ken691680    時間: 2013-6-10 09:38 AM

這樣很好啊!!!
一次性解決..
不用擔心他會去用別人!!!
本來就該這樣了!!
連飯錢都省了還不好嗎
作者: croud    時間: 2013-6-10 09:48 AM

治亂世用重典,殺人就是要償命
作者: zx80298zx    時間: 2013-6-10 09:53 AM

這個在台灣的話那少年最多被關起來而已
他還是未成年可以減刑......
所以因該是關不死他
出獄後還是有能力犯案
台灣司法阿!!!!!
作者: 白拖鞋    時間: 2013-6-10 10:15 AM

不予置評阿,說對...感覺也不太對,說錯...卻感覺也..
作者: gwphlut7    時間: 2013-6-10 10:16 AM

以理性的觀點來看這行為是很不好的但是
司法既然腐敗那說真的這樣做是可以接受
只是萬一有人並非是犯人而被大家認為是
犯人因此誤會而被殺害那這樣不就白白的
傷害一條無辜的生命嗎?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3-6-10 12:20 PM

非當地居民,無法了解這樣做是否違法
但先姦後殺是種普遍沒人性的行為
這世界上到處都是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
或許有更好的辦法可以解決
只是村民太過憤怒,而決定用最激烈的方式嚴懲
作者: 御巫燐    時間: 2013-6-10 12:29 PM

ddr1000 發表於 2013-6-9 04:42 PM
可以把台灣  下流無恥,禍國殃民,不要臉的藍綠政客,全部抓出活埋嗎?

埋的地方未來50年會不會 寸土不生阿 =.=
作者: wang7878978    時間: 2013-6-10 12:34 PM

台灣根本難阿
不僅有恐龍法官 人權團體 有錢人大律師團 官威超大關說團~
只要不冤枉好人 這種以暴制暴的手段 倒是不賴
作者: lojo    時間: 2013-6-10 12:43 PM

可以把順便把台灣那些 罔顧人民 草菅人命
的官員 比照辦理嗎..
作者: 8227027    時間: 2013-6-10 0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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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kfight    時間: 2013-6-10 01:39 PM

比某些公正廉明的法庭好很多!!!
作者: TTJ168888    時間: 2013-6-10 01:47 PM

如果真的是犯人的話.....只能說一句.....做的好.......
作者: ak999    時間: 2013-6-10 02:00 PM

當治安不佳 警政又沒執法魄力時
以暴制暴 是最常見 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這不能怪人民  只能怪政府

作者: andy85131    時間: 2013-6-10 02: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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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m    時間: 2013-6-10 02:08 PM

好與壞真的很難說
但不冤枉人個人贊成
作者: as85933644    時間: 2013-6-10 02:08 PM

以暴制暴是不反對
可是還是要查清楚真相
假若真的不是那個人做的而村民則來是將他處刑的話
那麼下一個被處刑的就是那些村民
這種一直循環下去最終導致毀滅
要有真正的證據才可將人殺死  這我倒是不反對
但我想沒有一個人可以百分之百的保證自己的判斷絕對無錯吧
作者: jgreen    時間: 2013-6-10 02:09 PM

如果真的沒有法律保護
就是靠人心了
作者: gn00978702    時間: 2013-6-10 02:10 PM

動用私刑真的是兩面刃
不是說不好
假設今天不是這案件而是另一種冤枉案呢
作者: 迪哈瑪斯    時間: 2013-6-10 02:12 PM

什麼樣的人民造就什麼樣的政府,人民本身就素質低下,由那些人選上去當政府會治安差不意外。
作者: summer00026    時間: 2013-6-10 02:12 PM

不錯不錯  殺人償命很正常  給受害者陪葬剛好而已啦~~~

這樣可以找回純樸的社會
作者: girl4411    時間: 2013-6-10 02:14 PM

只要沒冤枉人我是贊成的!!因為政府無能尤其在台灣!!
這種的在台灣絕對不會重判,因為只要裝可憐,又未成年的.裝一下這不知道.那不懂事的..就騙死一堆腦X的成年人以為他們是孩子所以不應重判!

這樣的法令只會造成更嚴重的社會亂象!
作者: maxd60307    時間: 2013-6-10 02:17 PM

哀 這真的是 該說死好 還是什麼呢?
作者: 帥氣寶    時間: 2013-6-10 02:18 PM

不錯呀
別人被他害死 他當然要下去陪她
法律 根本是屁用

作者: tsukiyuki    時間: 2013-6-10 02:21 PM

很好的法律阿..
不過很擔心
如果是被冤妄的
那麼可是很嚴重的
作者: zero31813    時間: 2013-6-10 02:21 PM

殺人償命  這種事情再中國幾乎可以已司空見慣形容
不過17歲就這麼猛,還真的是別讓他長大比較好ˇˇ
作者: add1280    時間: 2013-6-10 02:27 PM

說真的看那些居民動私刑就覺得很快活
在台灣有錢好辦事
作者: chenteacher    時間: 2013-6-10 02:29 PM

在那種環境下
我看還有沒有人敢犯人民所創的法律
作者: STNA0215    時間: 2013-6-10 02:29 PM

17歲是一個還未成年的歲數能夠躲過很多行法
又被保護著,我覺得到了一定年齡就該受到該有的罰則而不是一直被保嚇得好好的
這樣將來說不定偷搶拐騙都做得出來
作者: neversleep1    時間: 2013-6-10 02:32 PM

撇除冤枉人之外
我覺得以暴制暴是個非常好的也應該這樣實施
要是怕冤枉人就說他做了同樣的事兩次
這樣其中一個錯了第二件總不會錯吧
作者: 漫無止境    時間: 2013-6-10 02:32 PM

殺人償命 很好啊!
只希望不要冤枉錯人
作者: sweer759    時間: 2013-6-10 02:36 PM

法律不足以恫嚇那些想犯罪的人
以暴制暴 就是最後的手段
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3-6-10 02:36 PM

有對有錯可是這樣的方式就算做了也不能換回死者
作者: phantom193    時間: 2013-6-10 02:36 PM

當地的民風剽悍
我想犯罪率應該也不會太高
作者: j208152003    時間: 2013-6-10 02:39 PM

做得好
等政府判決出來,都不知道幾年了
有時後以暴制暴是必要的

作者: countech2001    時間: 2013-6-10 02:43 PM

alenquer 發表於 2013-6-9 04:34 PM
很好啊...
不會因為對方只有17歲而輕判,也不用擔心關出來後再犯而有下個受害者。
當大家都給加害人機會, ...

你應該對廢死聯盟說去,我個人支持你,我也不想這樣,但如果真有這麼ㄧ天,玻利維亞就是ㄧ個榜樣,ㄧ定要讓做壞事的歹徒付出代價。
作者: tureoftime    時間: 2013-6-10 02:43 PM

被害人為一名35歲女子
被害人及加害人為一名17歲少年
加害人數名村人
作者: countech2001    時間: 2013-6-10 02:47 PM

ddr1000 發表於 2013-6-9 04:42 PM
可以把台灣  下流無恥,禍國殃民,不要臉的藍綠政客,全部抓出活埋嗎?

哈哈,這很難,這麼做會就開不成行政停擺了,因為全部都在那兒了。

作者: matrix11    時間: 2013-6-10 02:47 PM

這位少年減質沒有人性可言嗎
真試太惡劣囉
作者: countech2001    時間: 2013-6-10 02:50 PM

那個示意圖雖然像墓穴,但推測應該是化糞池,贊成把藍綠政客都抓去浸糞坑的舉手!
作者: 安泰狐狸    時間: 2013-6-10 02: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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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泰狐狸    時間: 2013-6-10 02: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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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ckyoutoto    時間: 2013-6-10 02:56 PM

這時代 政府已經貪腐無能 沒有所作為 真希望亂世能夠出現水滸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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