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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於逮捕現行犯的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ben80266    時間: 2016-10-16 09:53 PM     標題: 關於逮捕現行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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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rt1129    時間: 2016-10-16 10:31 PM

隨地吐痰不屬於犯罪行為
只是列在廢棄物清理法中,算是行政罰吧
所以應該不會歸為刑法上的現行犯

至於霸王車的部分比較難說
如果對方直接表明身上根本沒錢
那只是屬於民法上的民事賠償問題
也不會認定為現行犯
如果對方是身上有錢卻沒有付
還要根據對方所說的話來判斷是否成立詐欺罪
比如如果對方是在酒後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耍流氓
那在精神狀況上就無法成立對方有詐欺犯意
作者: 礁溪伊莉    時間: 2016-10-16 11:01 PM

我國憲法, 第8條規定: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
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刑事訴訟法, 第 88 條:        
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以現行犯論:
 一 被追呼為犯罪人者。
 二 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
   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法律賦予個人逮捕現行犯的權力,
其目的,
在於避免犯人逃匿, 增加警政機關追捕犯人的困難。
並非是,
賦予民眾, 直接懲罰犯人權力。
而且,
除逮捕犯人必要武力外,
法律還是不許民眾, 任意施用武力~
(不得私刑, 不得以暴制暴)

刑事訴訟法第90條規定,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逃脫者, 得施予強制力,
但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依舉重以明輕的法理,
執行公權力之公務員, 不得對被告施以逾越目的強制力,
民眾, 當然也應該遵守~

因此,
"隨便吐痰"或"坐霸王車",
基本上,
並不屬於重大的"刑事犯罪"行為,
如果因此,
就逕行採取,
"強制/限制個人自由"的動作,
當然,
就有可能會觸及, "強制罪"或"妨害自由"~....

.
作者: fs883057    時間: 2016-10-28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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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strichman    時間: 2016-10-29 03:34 PM

樓上高手都是正解.......
簡單的說
要"刑法"
而非"行政"

不想再貼法條了....
作者: kusla584    時間: 2016-10-30 02:13 PM

告是一回事 不見的會成立

霸王車 這已牽涉到詐欺 如果不動用公權力 那該如何請對付錢呢
作者: GIOGIO91    時間: 2016-10-31 11:12 PM

告是一回事 不見的會成立

霸王車 這已牽涉到詐欺 如果不動用公權力 那該如何請對付錢呢

作者: hitomi1023    時間: 2016-11-3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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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kdsl    時間: 2016-11-16 10:49 PM

一般強盜、強劫、強暴、竊盜、賭博都是現行犯~
不過最容易引起糾紛應該是通姦犯啊~
作者: esutiya781119    時間: 2016-11-18 12:30 PM

隨地吐痰不是犯罪行為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
連我也常常在犯罪耶? ( 笑 )

人人皆可緝捕現行犯,
是指涉及刑法的行為,
所以有很大的不同喔。
作者: onestop520    時間: 2016-11-29 02:39 PM

你要看他觸犯的到底是不是中華民國刑法喔  不適你覺得它犯法他就是現行犯喔

作者: 0921834163    時間: 2016-11-29 07: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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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n989115    時間: 2016-11-30 04: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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