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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da1999 發表於 2015-6-26 09:09 PM

動保法「沒人」執行:連台北市都要徵「義務動保員」,偏鄉怎麼辦?

轉載出處:The Nwes Lens關鍵評論
原出處:台灣動物新聞網
原標題:《動保法》完備了執行人力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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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娉婷/報導


新版《動物保護法》在今年2月公布施行,依據法制作業程序,增列的9項細則與辦法須在半年內制定完成,農委會連月來快馬加鞭召開專家會議。

法條完成在即,不過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 未來地方縣市的動保處、防疫所等執行單位,如果不能落實,只怕更會招惹動保團體和民眾的怨懟。地方動保機關接下來該如何行動,才能跳脫行政怠惰的惡名?而推動立法的民眾與團體除了監督政府外,是否也能有其他方式協助動保法的落實?

在動保法尚未修正前,地方動保單位的執行力就時常為人詬病,修法補上法條漏洞、增加規範嚴謹度後,讓原本就缺乏人力和資源的執法機關業務更加繁重,更有動保機關人員表示「職務空位原本就補不齊了,增出的業務怎麼執行?」,我們期望透過修法能讓動物的生活越來越好,但因為理想和實務無法接軌,很可能導致動保法越來越走向嚴而不實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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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龐大業務,台北、桃園等地已經建立「義務動保員」制度,準備讓志工協助處理收容所以外的動保事務,其中以台北市較具規模性與組織,與民眾溝通辦理地區TNVR、查察動保案件、動保教育宣導、家犬普查等都有義務動保員涉入協助,是目前看來最有望解決「人力不足」問題的城市。

城鄉差距一直是動保法實行過程中的大難題,新法選擇了先趨性的地位,讓資源相對充足的台北市都需如此廣召志工,偏遠和幅員廣大的縣市該如何是好?在所有新規定中,影響最大的,就是2年後的零安樂政策,以許多縣市的現況,最後很可能演變成不是對民眾的捕捉通報聽而不聞,就是持續加蓋收容所,而兩者都將讓台灣的動保環境越來越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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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鼓動修法的動保團體,在抗爭之後,除了以旁觀角度監督、或在緊急時刻救援動物,還能做些什麼嗎?在推動修法歷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關懷生命協會已有初步計畫,執行長何宗勳表示,公民參與的形式有很多種,抗爭只是其中之一,協會已經在編撰《動保公民參與手冊》,內容目前確定會有「如何監督收容所」、「看收容所網站」、「校園領養流浪犬SOP」,不是批判性的評論,而是實際教學,期望能夠從末端細節開始,讓一般大眾也能參與、協助執行動保工作。

此外,動保單位的人力瓶頸也急待突破,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吳宗憲認為,公務體系的職系過於限縮,也是阻礙動保工作落實的原因,目前動保機關公職考試局限於獸醫管道,許多有能力的動保人懷抱熱情進入工作,卻只能作為約聘人員,既無法晉升,更難以觸及決策面。想要突破現況,唯有考試院能同意修改現制,開放動保檢查員的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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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QRRRQQQ 發表於 2015-10-3 03:21 PM

our government needs to be a responsible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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